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美育工作指导力量,根据我校学生(机关)工作队伍建设和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2024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从事校园文化艺术指导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由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注册在校,且目前在团的2024届高水平艺术团团员。
二、招募种类
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本科毕业后专职从事校园文化艺术指导工作1年,研究生入学后参与艺术团排练工作连续2年。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代表学校至少参加一次市级(或以上)比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至少参加市级(或以上)演出两次。
7.艺术特长生要求在团时间三学年且日常表现优异;非艺术特长生要求在团时间累计至少两学年且日常表现优异。
8.成绩要求:推免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0%(含),其中综合成绩排名以各学院公示的排名为准。
9.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合格。
四、推荐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至校团委青年文体活动指导中心(7斋学生活动中心223室),所有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
(1)推荐担任学生辅导员和学校机关工作人员(校园文化艺术指导类)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并粘贴照片
(2)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a)前六个学期的总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b)附加分汇总表(附件2)及附加分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各学院对本学院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考核:分为团内测评、个人考察①、个人考察②三个环节。
4.成绩评定:按照团内测评成绩40%、个人考察①成绩20%、个人考察②成绩40%,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5.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学校用人计划和应聘者意向,进行择优录取,并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6.推免核查: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相关要求及相关办法,实施公示、复试、体检、审核等推荐程序。
五、时间安排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资格审查和拟录取学院同意接收后,9月21日上午12:00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至校团委青年文体活动指导中心邮箱:ustbtwwtb@163.com,9月21日下午17:00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7斋学生活动中心223室。
2.9月21日,组织个人考察①
3.9月22日-9月24日,组织团内测评
4.9月22日-9月25日,组织个人考察②
5.9月下旬,完成公示上报推荐结果。
6.教务处将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
联 系 人:刘璐 张安琦
办公电话:62330040
邮 箱:ustbtwwtb@163.com
附件:1.推荐担任学生辅导员和学校机关工作人员(校园文化艺术指导类)申请表
2.附加分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