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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通〔2025〕2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2024级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2 来源:校团委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试行)》(校发〔2024〕1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进一步推进2024级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与录入

1.第一课堂成绩录入工作。请各单位于9月14日前,核定2024级本科生第一课堂成绩后上传至综测网站,综测网站管理后台网址为http://dekt.ustb.edu.cn/admin/。

2.第二课堂成绩统计与录入工作。第二课堂活动记录以“到梦空间”数据为准,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请各单位于9月5日至9月10日间组织学生在“到梦空间”查看相关记录,如需对学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的第二课堂相关成绩和记录进行补充,请于9月10日前将信息提交至团委(分别填写附件1和附件2),团委将学院补充的数据同步至综测网站。学生参加讲座、团日等活动的记录以到梦空间现有记录为准,不再进行补充。

3.基础素质成绩测评与录入工作。基础素质成绩在开展测评时应参照《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试行)》中的《能力素养测评标准》,在院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科生导师评议由学院教务通知本科生导师,各单位可使用团委提供的打分链接作为测评工具,联系相关教师开展基础素质成绩测评工作。辅导员评议和班主任评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以上三部分教师评议,须于9月7日前完成。

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于9月12日前汇总三部分教师评议分数,生成基础素质成绩上传至综测网站。

二、结果公示

请各单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院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反馈。院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在接到反馈后进行审查并做出最终审定。

三、结果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参与各项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特殊指向用途的奖助学金及称号,可依据其政策单独执行)。相关部门、各学院应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试行)》制定或修订评奖、评优的实施细则。


联系人:苏      王靖

 话:62334563  62332230


附件:1.第二课堂信息补充表

      2.学科、科技竞赛获奖及参与情况补充表


 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