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修订)》(校发〔2026〕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进一步推进2024、2025级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与录入
1.综测参评名单核对工作。请各单位院级管理员登录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https://zongce.ustb.edu.cn/,并于9月21日17:00前在系统上完成参与本次测评学生名单的核对工作,核实学生参评资格及相关信息,确保名单准确无误。
2.基础素质成绩测评与录入工作。基础素质成绩在开展测评时应参照《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修订)》(校发〔2026〕28号)中的《基础素质评价标准》,在院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本科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三类评议人员统一登录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完成线上打分、提交评议结果。
本科生导师及班主任评议由教务处牵头联系相关教师开展测评工作。辅导员评议由学生工作处牵头通知各本科生培养单位2024、2025级本科生辅导员开展测评工作。以上三部分教师评议,须于10月8日17:00前完成。
二、结果公示
请各单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院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反馈。院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在接到反馈后进行审查并做出最终审定。
三、结果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参与各项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特殊指向用途的奖助学金及称号,可依据其政策单独执行)。相关部门、各学院应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修订)》制定或修订评奖、评优的实施细则。
联 系 人:牛小萌、仲天琳、刘仁霖
联系电话:62333220、62332001、62332202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