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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通〔2026〕23号、校学发〔2026〕32号、教通知〔2026〕14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2024、2025级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1 来源:校团委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修订)》(校发〔2026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进一步推进20242025级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与录入

1.综测参评名单核对工作。请各单位院级管理员登录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https://zongce.ustb.edu.cn/,并于92117:00在系统上完成参与本次测评学生名单的核对工作,核实学生参评资格及相关信息,确保名单准确无误。

2基础素质成绩测评与录入工作。基础素质成绩在开展测评时应参照《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修订)》(校发〔202628号)中的《基础素质评价标准》,在院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本科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三类评议人员统一登录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完成线上打分、提交评议结果。

本科生导师及班主任评议由教务处牵头联系相关教师开展测评工作。辅导员评议由学生工作处牵头通知各本科生培养单位20242025级本科生辅导员开展测评工作。以上三部分教师评议,须于10817:00前完成

二、结果公示

请各单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院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反馈。院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在接到反馈后进行审查并做出最终审定。

三、结果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参与各项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特殊指向用途的奖助学金及称号,可依据其政策单独执行)。相关部门、各学院应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修订)》制定或修订评奖、评优的实施细则。


联 系 人:牛小萌仲天琳刘仁霖

联系电话:623332206233200162332202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69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