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办法(修订)》(校发〔2026〕28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第二课堂积分管理与认定,科学高效开展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学校第二课堂积分赋分办法,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
由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各二级培养单位、学校机关部处组织开展的,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的思想引领、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化体育等非教学科研活动,纳入第二课堂积分认定范围。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学生由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第二课堂活动板块划分
第二课堂活动统一划分为七大板块:思想成长、志愿公益、创新创业、工作履历、技能特长、实习实践、文体活动。所有活动须按对应板块分类管理。
三、第二课堂活动记录与管理
全校第二课堂活动依托“到梦空间”平台开展活动发布、人员签到、积分记录与发放工作。活动发布需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机制,组织方应及时在“到梦空间”平台对活动各环节信息、照片等进行上传备案,做到全程记录有据可查。
第二课堂积分用于参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度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天,届时符合赋分标准的(比赛、竞赛类活动应至少完成公示)活动积分均应录入至综测系统。
四、第二课堂活动分级赋分基本规则
第二课堂活动实行分级赋分,按照主办单位区分标准:
院级活动:面向班级团支部、二级学院(部门)内部学生参与,单次活动基础赋分2积分。
校级活动:面向多学院、全校学生参与,单次活动基础赋分4积分。
校级以上活动:由上级部门组织举办的、由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校内组织工作的各类活动,按照附件标准赋分。
比赛、竞赛类等设置多等级奖项的活动,除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级赋分外,还应按照学生获奖等级确定最终赋分,具体标准参照附件。同一大类竞赛的不同层级赛事实行分级认定,各级别获奖积分单独录入核算。
五、修订与更新
本办法及附件由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定期修订更新,报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备案,并于当年度秋季学期开学前进行公示。
六、附则
本办法由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第二课堂活动各板块赋分标准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