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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发〔2024〕2号——关于开展2023年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按照团中央统一安排,现将基层团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提示如下。

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指引

(一)组织团员深化学习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是确保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举措。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目标任务,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要在扎实开展团支部专题学习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化认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重温《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重点学习重温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第十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第一章)。通过深化学习,组织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联系实际查找不足

团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由团支部,下同)要聚焦增强团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围绕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执行上级团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团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青年、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

要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3个方面问题:一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情况,看学了多少、学得怎样,有什么收获和体会;二是团员意识提高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的重要要求,是否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三是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其中大学生团员突出校准人生航向、矢志奋发成才、追求政治进步、积极向党靠拢,树立将个人理想融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成才观、职业观、事业观等;机关事业单位团员突出提升理论修养、提高政治能力、狠抓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践行为民服务、发挥示范作用等。

(三)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基层团(工)委统筹,组织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应由学校、院系团组织负责人或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可邀请青年代表列席会议。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已参加党内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不足要勇于解剖自己、见人见事见思想,互相评议要开诚布公、不讲空话套话,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具体请参考附件2、附件3)

(四)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4),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附件5),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

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和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具体请参考附件3)

(五)切实抓好改进提高

团支部委员会要把抓好改进提高作为巩固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措施。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上级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作为团支部改进提高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团委和团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改进落实情况。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上级团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

校级团委要加强具体指导,在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校、院(系)团委应组织团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明确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各级专、挂职团干部要以普通团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团支部或团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结合工作分工,至少列席1个基层团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要求团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硬性要求团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应及时在北京共青团系统记载,并作为团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引导流动团员参加流入地(单位)基层团组织或流动团员团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的团员教育评议,有关情况和评议结果应及时反馈其团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

二、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6月26日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总)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北京科技大学共青团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提示如下。

(一)工作对象

1.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2.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工作标准

2023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文末附件),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详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

1.团(总)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1)团(总)支部对照参考标准,于1月15日前,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并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

(2)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2.二级团组织复核

(1)1月20日前,基层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北京共青团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开展复核。

(2)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1月20,将学院对标定级汇总表(附件1提交至ustbtwzzbzhtw@163.com。

3.校团委抽查评估

1月23日前,校团委会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总)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将五星级团(总)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总)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抽查要点

(四)实施要求

1.分级负责

各基层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总)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的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纪律约束

严格纪律要求,禁止在“对标定级”工作中打招呼、托人情、请吃,禁止摊派评定指标或搞暗示、授意,禁止不讲条件、人为提高或放宽星级团(总)支部数量比例,禁止搞形式主义,禁止弄虚作假。校团委对“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

3.激励机制

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

联 系 人:梁志扬、于溢涵、吴梓靖

联系电话:010-62333714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7斋233室

报送邮箱:ustbtwzzbzhtw@163.com

附件:1.XX学院对标定级汇总表

2.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

3.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线上录入方法

4.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5.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2023年修订版)

说明:

1.适用领域。高校、中学(中职)中的团(总)支部,适用学校领域标准;村(社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的团(总)支部,适用传统社会领域标准;“两企三新”(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的团(总)支部等,适用新兴领域标准。“通用”指各类团(总)支部均适用。

2.因本年度没有发展团员计划而未发展团员的,不评估第4项发展团员工作;中学(中职)学生支部不评估第15项推优入党工作。

3.评估说明中涉及“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情形的,为“一票否决”指标。

4.自评定级、上级复核中的“发挥作用重点领域”,应从①理论学习、②经济发展、③科技创新、④乡村振兴、⑤民主法治、⑥文教体育、⑦绿色发展、⑧社会服务、⑨应急处突、⑩卫国戍边、⑪统一战线、⑫对外交流中选取1-3项最能体现工作成效的(按成效高低排序)

类别分值

对标项目

具体指标要求

适用领域

评估说明

班子建设

(10分)

1.班子配备齐整

(5分)

书记(副书记、委员)配备齐整,随缺随补,按期换届;支书称职。

学校领域

(1)超过6个月没有书记或未按规定换届的,不得分。

(2)超过1年未配备书记的,或超过规定期限2年未换届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

传统社会领域

新兴领域

(1)超过6个月没有书记或未按规定换届的,不得分。

(2)超过1年未配备书记的,或超过规定期限2年未换届的,不得分。

2.班子运转有序

(5分)

支部委员设置规范、分工明确,支委会运转正常、能发挥作用。

通用

团支部团员人数超过7人,但未成立支委会的不得分。

团员管理

(25分)

3.团员信息完整

(10分)

团员底数清晰,团员信息完整,团员档案完备,能常态化联系。

学校领域

评估是否有团员基本信息台账,核查“北京共青团”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严重不符、弄虚作假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

传统社会领域

评估是否有团员基本信息台账,核查北京共青团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不得分。

新兴领域

4.入团程序严格

(10分)

严格按程序发展团员;无突击发展团员、未满14周岁入团等现象;规范开展入团仪式。

通用

(1)存在2023年新发展团员未按要求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的,不得分。

(2)出现无发展团员编号入团、低龄入团等严重违规问题,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

5.日常管理规范

(5分)

及时规范转接团员组织关系;按时足额收缴、上缴团费。

通用

评估2023年接收和转出团员情况、团费实收占应收的比例。未及时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失联团员较多、未按时足额收缴团费的,不得分。

组织生活

(25分)

6.思想政治教育

(15分)

按照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团员总体参与率达80%以上。

学校领域

(1)未按要求完成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全部4次专题学习的,不得分;其中,专题学习不足3次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北京共青团系统自动判定)

(2)团员总体参与率低于90%的,不得分。

传统社会领域

(1)未按要求完成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全部4次专题学习的不得分;其中,专题学习不足2次的,评定为三星级以下。

(2)团员总体参与率低于70%的,不得分。

新兴领域

7.专题组织生活

(5分)

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1次,有主题、有记录。支部书记、副书记编入一个团的支部,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学校领域

依据是否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评定。应开展但未开展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总)支部。(北京共青团系统自动判定)

传统社会领域

依据是否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评定,应开展但未开展的,评定为三星级以下。

新兴领域

8.“三会两制一课”

(5分)

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团小组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次。每季度安排上1次团课。

通用

本年度未开展团课或未组织团员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团课,不得分;未召开团员大会的,不得分;未开展主题团日的,不得分。

制度落实

(20分)

9.组织设置规范

(5分)

团支部至少有3名以上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不超过50人,隶属关系清晰;团总支部至少有2个下属团支部;规范设立、管理团小组。

学校领域

团支部少于3人超过半年未撤并的,不得分;团总支部下属只有1个或没有下属团支部的,不得分。

传统社会领域

团支部少于3人超过半年未撤并的,不得分;团支部多于50人超过半年未调整的,不得分;团总支部下属只有1个或没有下属团支部的,不得分。

新兴领域

10.团员先进性评价

(5分)

结合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规范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

学校领域

团员教育评议比例低于70%的,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北京共青团系统自动判定,保留团籍的党员自愿参加、不计入基数)

传统社会领域

团员教育评议比例低于70%的,评定为三星级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自愿参加、不计入基数)

新兴领域

11.“智慧团建”系统应用

(5分)

团员、团组织、团干部信息完整、规范、准确;提交完成团支部成立时间、最后1次支部换届时间等内容,及时做好动态信息更新。

通用

团支部管理员超过3个月未登录使用北京共青团系统的,不得分;团支部管理员信息不准确的、未及时更新的,不得分;违规将非团员录入系统的,不得分。(经核查,如发现录入非团员的情况,评定为三星级以下)

12.规范使用团的标识(5分)

落实团旗、团徽、团歌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

通用

使用不规范团旗团徽,或未按规定使用团旗团徽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作用发挥

(20分)

13.服务中心大局成效(10分)

围绕理论学习、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重点领域,形成不少于1项能够常态化开展的工作项目(品牌活动、制度机制等),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

通用

了解工作项目实际效果(即团组织在哪些领域的作用最突出),重点评估党组织满意度、社会感知度、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获得感。未形成常态化开展的工作项目(品牌活动、制度机制等)的,不得分;未按季度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14.团员身份彰显

(5分)

团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员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90%以上的团员参与志愿服务。

学校领域

团员未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的,不得分;未达到95%以上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不得分;有团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团纪处分的,不得分。

传统社会领域

团员未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的,不得分;未达到90%以上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不得分;有团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团纪处分的,不得分。

新兴领域

15.加强“推优入党”

(5分)

团支部团员申请入党比例不断提高,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与党组织衔接顺畅,有具体的“推优”名单。

学校领域

(1)评估为党育人成效,特别是引导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情况。没有具体的“推优”名单的,不得分。

(2)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其年满18周岁的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的比例(保留团籍的党员计入基数)应不低于70%。

传统社会领域

(1)评估为党育人成效,特别是引导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情况。没有具体的“推优”名单的,不得分。

(2)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其年满18周岁的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的比例(保留团籍的党员计入基数)应不低于50%。

新兴领域

自评定级

)星级团(总)支部

上级复核

)星级团(总)支部

发挥作用重点领域(

发挥作用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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