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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发〔2019〕52号——北京科技大学志愿服务课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 我校自2005年起将教学计划中的“公益劳动”与大学生志愿服务结合,将《大学生志愿服务》作为独立的实践课程,纳入全校本科生的教学计划,本课程为我校本科生必修课程。

    第二条 我校所有本科生在大一下学期至大四上学期六个学期内需完成至少36工时志愿服务,并在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下简称实志中心)予以工时认证后,方可达到《大学生志愿服务》课程结课要求。大一上学期不予以工时认证(经实志中心认定,以大一新生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的集体志愿服务活动除外)。

第一章 志愿服务的课程介绍与管理

    第三条 志愿服务主要分为校内服务、校外服务和重大活动服务三类。

    1.校内服务是指在我校校园内完成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美化校园、图书馆档案馆资料整理、北科大社区敬老以及协助学校各单位完成的志愿服务工作等。

    2.校外服务是指经实志中心及校外相关志愿服务管理单位认可的校外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希望小学支教、敬老院敬老、博物馆讲解、法律普及服务、社区公益等。

    3.重大活动服务是指为校内外的重大事件或紧急任务提供志愿服务。

    第四条 志愿服务的认证与审核

    1.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采用学校与学院管理相结合、长期项目与短期项目相结合的办法。校团委和教务处是学校志愿服务课程的管理部门,实志中心和校志愿者联合会各理事单位负责开展具体的工作。在开展服务前,发起单位(进行志愿服务的学院、班级团支部及社团)需在“到梦空间”发布项目,实志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2.志愿服务的审核办法:实志中心通过“到梦空间”管理系统进行志愿服务活动的审核及工时认证工作。志愿活动的发布一律不申请“活动学分”,院级活动由学院团委审核,校级及以上活动由实志中心审核。审核过程中会驳回审核不符合标准的活动,并发送站内信告知驳回原因。活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报名,报名录取结束后应及时生成签到卡并进行签到。活动结束后须上传“志愿者活动合照”至到梦空间作为活动花絮,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志愿工时审批备案表》(见附件1)至实志中心,现场审批并添加活动学分。学分添加完毕后,活动负责人自行颁发学分并完结活动。

    若出现因操作失误导致志愿工时无法颁发的情况,可采取工时补录的措施。补录分为个人补录和集体补录,出现志愿者忘记报名、签到、信息填写有误等个人问题时,需进行个人补录;出现忘记生成活动签到码,在未分发工时之前完结活动等情况则需进行集体补录。补录时需提交《北京科技大学志愿工时补录申请表》(见附件2)至实志中心,现场登记补录信息,实志中心每周固定进行一次工时补录。如单次活动需要补录的人数超过15人,应在提交《北京科技大学志愿工时补录申请表》之前发送该表格的电子版至实志中心公邮(ustbtwsjyzy@163.com或将电子版表格发送给值班工作人员。

    3.依据学校规定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课程要求,大一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不予以工时认证。每年秋季学期,实志中心不予审批大一新生的志愿工时及志愿公益积分(经实志中心认定,以大一新生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的集体志愿服务活动除外)。若学生在该阶段参与志愿活动,工时不予以后续补加。

    4.学生在“志愿北京”、“中国志愿服务网”系统参加校外志愿公益类活动取得的工时,可按要求转化为“到梦空间”系统中的志愿工时。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工时证明不予接受转化,演唱会、体育赛事、俱乐部活动等带有娱乐性质的活动不予认证工时。转化后的工时可作为志愿服务课程结课与公益工时认证的依据。“志愿北京”工时转化的具体要求如下:

    1)登录“志愿北京”网站,下载《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2)自行打印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在“志愿服务项目”一栏中填写需要转化为到梦空间工时的志愿项目及工时数量,并在表格上方空白处标注“姓名、学号、联系方式”;

    3)携带纸质版志愿服务证明前往实志中心进行工时转化。工作人员将现场审核该志愿项目的报名及录取情况,合格的项目予以工时转化与认证。工时转化采用补录的形式,于每周固定时间统一处理。若志愿活动在到梦空间和志愿北京系统均有发起,并在两个系统均已添加志愿工时,则志愿北京系统中的工时不再接受转化。

    5.大四下学期初,实志中心将组织开展大四毕业生志愿服务结课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志愿服务课程完成情况将计入本科生成绩单,并以“通过”“不通过”显示记录。在学生进入毕业设计前,由校团委与教务处联合审核本课程合格名单,作为进入毕业设计的资格的必要条件,未完成本课程的学生不得进入毕业设计环节。

    第五条 志愿服务课程的管理办法

    1.学生在参与相关志愿活动后,应遵从实际活动情况获取相应的志愿工时,若经查实发现存在谎报或伪造志愿活动现象,则视同考试作弊,将参照《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项目负责人在进行工时记录时,应秉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若经查证发现存在虚假舞弊情况,取消该活动工时记录,并通报所属学院,追究其项目负责人责任。教职员工的违规行为参照《北京科技大学教学过失、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予以认定和处理。

第二章 志愿服务的项目及基地管理

    第六条 志愿服务项目主要分为短期项目和长期项目,其中长期项目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建立志愿服务合作基地。

    第七条 志愿服务短期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短期项目是指学生个人、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或学院自行联系,具有临时性、阶段性的志愿服务活动。该项目在开展之前,项目负责人需在“到梦空间”以部落为单位发起活动并由实志中心进行线上审核,实志中心会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进一步核实项目的真实性以及工时数量与服务时长是否相符的情况,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八条 志愿服务长期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1.长期项目是指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或学院开展的具有稳定的,可持续的精品志愿服务活动。其中项目须每月开展一次,稳定开展一学期后方可申请长期项目。在每学期的前两个教学周内,各项目负责人需上交《北京科技大学志愿服务长期项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项目申报,由实志中心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通过后方可发起活动。长期项目需挂靠在校志愿者联合会下属理事单位,并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管理。

    2.长期志愿服务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在“到梦空间”平台以部落为单位发起活动并由实志中心进行线上审核,长期项目由于学期初已经经过审核,因此实志中心将对其优先审核。

    3.对于长期项目,实志中心会在每学期初(即每年3月和9月),对所有志联理事单位的长期项目进行统计备案;同学期第4至第14教学周对所有长期项目进行调研回访,根据长期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同时不定期对志愿服务项目进行检查,并以每学期初制定的长期项目考核表为标准,最终形成考核报告,作为志愿服务系列表彰评选的依据。对于长期项目调研不合格的项目,与实志中心充分沟通且经修改后仍存在问题的,取消该长期项目资格。

    4.各理事单位长期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实志中心调研员开展长期项目调研工作。

    第九条 志愿服务基地的申报与管理

    1.志愿服务基地的申请条件:

    在志愿服务开展的长期项目中,项目稳定开展2年以上,且经实志中心调研后满足基地建设条件,可以以校志愿者联合会下属理事单位为单位进行志愿服务基地的申请。

    2.志愿服务基地的申报流程:

    1)长期志愿服务项目满足基地申请的标准,且双方有意愿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的,在取得志愿服务主管地的相关认可之后,填写《关于建立北京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展示教育基地的意见反馈表》(下简称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向所属学院或部门及志愿者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可行性,并附拟建立志愿服务基地的相关介绍。

    2)实志中心结合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意见反馈表》,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在相应栏填写考察情况和意见。

    3)根据调研结果,实志中心对不满足条件的项目驳回申请并告知原因,对满足相关条件的,由发起单位准备《北京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展示教育基地建设协议书》(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5),学校、主管单位与基地各一份。三方约定时间签订协议书并择时挂牌,其中北京科技大学志愿服务基地所使用的标牌,由北京科技大学志愿者联合会统一制作。

    4)签订《协议书》并挂牌,标志着北京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展示教育基地正式建立,由实志中心对该基地正式建立档案,注册编号,并对该基地的项目开展进行考核和管理。

    5)所有签订的基地协议书有效期为三年,即一次签署两年的合作协议。在协议到期后,需要根据基地运营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志愿服务基地的管理办法:

    1)建立志愿服务基地后,实志中心会在每学期初(即每年3月和9月),对所挂牌的基地进行走访和调研。相关理事单位需要提交基地登记表,并阐述基地建设的本学年工作计划;同学期末(即6月和12月)实志中心会对志愿基地进行调研回访,理事单位需提交基地运营的总结材料。除此之外,实志中心会不定期的对志愿服务基地进行检查,形成评估报告。对于调研不合格的基地,与实志中心充分沟通后且经修改后仍存在问题的,撤销其基地挂牌资格。

    2)因各种原因而解除志愿服务基地的项目,需在解除合作的5个工作日内向实志中心登记备案,说明原因,并回交志愿服务基地标牌。

第三章 志愿服务评奖评优办法

    第十条 志愿服务“百优志愿者”与“十佳志愿者”评选办法

    1.百优志愿者:申请者为我校本科大二至大四年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时长达到一定标准即拥有评选资格,拥有校内外志愿服务经历,坚持参与长期项目者优先。通过学院初步汇总筛查,上报至实志中心,实志中心将根据申请者综合情况,确定该学年百优志愿者。

    2.十佳志愿者:申请者为我校本科大二至大四年级学生,要求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0%,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长达到一定标准且在各项志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拥有评选资格,通过学院初步汇总筛查,上报至实志中心。通过组委会评审材料并组织答辩,根据答辩成绩及上报材料评选出本年度“十佳志愿者”。

    第十一条 志愿服务“十佳项目”和“新晋优秀志愿项目”评选办法

    1.新晋优秀志愿项目:通过当学年长期志愿服务项目的审核,同时项目开展时间在3年以下,每学年开展次数、参与活动人次、累计服务时间达到一定标准,且志愿项目在全校范围内拥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者拥有评选资格。

    2.十佳项目:通过当学年长期志愿服务项目的审核,同时项目开展时间在3年及3年以上,每学年开展次数、参与活动人次、累计服务时间达到一定标准,且志愿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者拥有评选资格。

    3.十佳项目及新晋优秀志愿项目的评选最终由实志中心统一组织安排答辩,奖项比例视当学年项目申报情况具体调整。

    第十二条 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公益社团”、“志愿服务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1.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公益社团:根据社团或协会每学年累计组织志愿服务次数、参与协会活动人数及累计服务时间综合评定。同时参考协会、社团下属的长期项目开展情况、基地的运营情况以及现场答辩情况作为最终评选的具体指标。

    2.志愿服务先进单位:根据各个学院下属的长期项目开展情况、基地运营情况及学院大二至大四的人均工时数综合评定,参考现场答辩情况作为最终评选的具体指标。

    第十三条 以上志愿服务评奖评优的具体标准及筛选条件参考当年下发的具体文件。

第四章  附加条款

    第十四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志愿工时审批备案表》

附件2:《北京科技大学志愿工时补录申请表》

附件3:《北京科技大学志愿服务长期项目登记表》

附件4:《关于建立北京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展示教育基地的意见反馈表

附件5:《北京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展示教育基地建设协议书》

附件6:《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益服务信息表填写样例》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9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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