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是扩大党在高校青年知识分子中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推优”工作,推荐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团员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现将本次本科生研究生推优入党工作统一安排如下。请各级团组织以此为指导开展“推优”工作。
一、工作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二、时间安排
本学期推优入党工作定于第4周至第16周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第4周至第14周,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各二级团组织审核并公示;
第二阶段:第15周至第16周,校团委集中审核推优入党相关材料。
三、具体工作
(一)第一阶段: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二级团组织审核并公示
1.二级团组织提交“推优”计划。根据相关规定,依据同级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入党工作计划(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并于第4周周五前上报校团委。
2.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1)团支部应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中的相关要求召开“推优”大会;
(2)原则上每个支部一周只能进行一次“推优”;
(3)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时,二级团组织应派专人进行督查,校团委视情况对部分团组织开展督查。督查人员须在现场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候选人得票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得票情况记录表》),签字确认后送交二级团组织。
3.团支书和被推荐对象填写《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报二级团组织审核。《推荐表》由校团委统一印制,一式两份,团支书和被推荐对象应参照《推荐表(样表)》(附件6)填写格式和填写说明,共同填写完成。
4.二级团组织对《推荐表》进行审核并公示。认真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推优”情况在本学院或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5.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团组织填写相关材料并报学校团委审核。
(1)对于审核通过的被推荐对象,由二级团组织填写《推荐表》中“二级团组织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二级团组织于第14周周五前,将推优入党情况报告(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推优入党名单公示证明(附件5、纸质版)、《得票情况记录表》(附件8、纸质版)送交校团委组织部。
(二)第二阶段:校团委审核
校团委于第15周和第16周进行集中审核,填写《推荐表》中的“校团委意见”。
(1)对于审核通过的,校团委应将被推荐对象名单反馈至各二级团组织,并将合格的《推荐表》送二级团组织,由二级团组织和学生党支部分别留存,《推荐表》须存入学生入党材料档案;
(2)对审核未通过的被推荐对象,须批注原因经由二级团组织将材料返还各团支部。
四、补充说明
1.本次未能通过上级团组织审核的推优对象,可视情况参加下次推优;
2.请二级团组织自行组织团支书参加推优入党工作说明会,并指派专人协助团支书召开推优大会,督促推优大会流程的进行,监督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3.对于经校团委审核通过但填写有误、需要补充填写或修改的交还校团委复核;
4.通知及相关表格请登录5470(5470.ustb.edu.cn)点击下载。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2:推优入党工作计划
附件3:推优入党情况报告
附件4:推优入党汇总表
附件5:推优入党名单公示证明
附件6: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样表)
附件7: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选票
附件8: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候选人得票情况记录表
联 系 人:赵 晓、钟伟慈
联系地址: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233室)
联系电话:62333714
联系邮箱:ustbtwzzbzhtw@163.com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