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校党发〔2020〕58号)精神,引导学生社团持续强化自身组织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充分发挥社团作为第二课堂的育人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及评优标准采用积分制,年度考核由社团整体建设情况、社团卫生管理情况、社团活动管理情况、社团品牌创建情况四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年度考核评分组成表》(附件1)。
第三条 社团荣誉包括优秀社团、十佳社团、榜样社团,优秀社团、十佳社团通过年度考核及现场答辩综合评定产生,榜样社团由符合条件的十佳社团推选产生。
第四条 所有在册的学生社团均需向校团委社团部提交学生社团年度考核材料,挂靠单位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校团委社团部,经学生社团年审考核材料审核后,确定学生社团年审考核材料结果并进行公示。
第五条 优秀社团、十佳社团评选
1.材料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统一参评”的原则,对于符合十佳社团申报条件(在校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年审考核得分大于等于60分且在本学期无处分记录)的学生社团,社团负责人需在校团委社团部发出学期十佳社团评选开始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十佳社团申请资料;超出提交时间或者不提交材料的学生社团按弃权处理。
2.初步评审。根据各参评社团所提交材料,对照评优标准进行量化成绩评定,按照社团分类情况进行分组排序,每类取排名前15%的社团进入答辩(非整数向上取整);根据申报材料及成绩评定另取3个候补现场答辩名额(不区分类别)。
排序组别 |
包含类别 |
文化艺术类 |
艺术G、文化E、传媒F类 |
竞技体育类 |
竞技H、健身I类 |
志愿公益类 |
志愿公益J、综合拓展K、公共关系L、思想A类 |
学术科技类 |
科技实践B、学术知识C、创新创业D类 |
3.专家函评。以各申报社团提交的《十佳社团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为核心依据,邀请校外专家评委根据社团申报材料表现进行函评打分。重点考察申报材料的内容完整性、活动创新性、成果实效性。
4.现场答辩。参评社团围绕社团全年的组织建设、品牌塑造、文化凝聚、未来规划等方面进行集中展示答辩,现场评委根据申报社团现场表现进行打分,具体内容详见《现场展示分数组成表》(附件2)。申报社团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十佳社团评选答辩,未参与答辩的社团视为弃权。
5.结果公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十佳社团评选最终得分(材料评审分数*40%+专家函评*20%+现场展示分数*40%),参考民主评议意见,评选委员会对各候选社团进行综合评定,前十名参评社团授予“十佳社团”,其余参评社团授予“优秀社团”,并进行公示。
第六条 榜样社团评选
连续三年(次)获得校级十佳社团称号的学生团体,具备参评榜样社团资格,经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综合评议达标后予以资格认定。获评榜样社团不参与下一年度十佳社团评选。
第七条 获评“十佳社团”的学生社团将获得校团委颁发的荣誉凭证,同时给予5000元学生社团基金奖励。
第八条 获评“榜样社团”的学生社团将获得校团委颁发的荣誉凭证,在后续重点活动立项、对外宣传展示、其他奖项评定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配套对应资源支持。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年度考核评分组成表
2.现场展示分数组成表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