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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发〔2023〕35号——关于开展2023年学校共青团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提升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对学校发展、学生成长的整体贡献力,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共青团中央2023年工作要点》(中青发〔2023〕2号)、团市委关于高校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工作安排,以及校团委《关于发布2023年度二级团组织、二级团组织书记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校团发〔2023〕15号),现将2023年共青团年度考核和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考核安排

校团委书记会组成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团委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在述职评议考核中聘请校团委专职教师、二级团组织书记、校团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团员青年代表参与考核评议工作。

二、二级团组织考核办法

二级团组织成绩=基本工作成绩×70%+公开述职评议成绩×30%。

(一)基本工作考核

基本工作考核是按照全面推进学校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对学校共青团年度工作要点进行分解,并结合二级团组织共青团工作实际,对组织建设、思想引领、社会实践、劳动教育与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体活动、青年教师团工委、助力工程、新闻宣传制度各方面基本工作,设立若干观测点指标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根据其量化评价标准(附件1),由考核领导小组与考核工作小组依据观测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二)公开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是反映对二级团组织共青团科学发展目标起着关键作用的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其育人实效及推进落实年度工作的情况。二级团组织书记要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重点和本单位实际,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订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公开述职评议会由校团委组织召开,二级团组织书记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基层团组织、服务青年成长需求、引领青年服务社会、打造特色工作经验五个方面进行述职,采取多元主体评价的方式,综合考察学校团委、二级党组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价,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三、二级团组织书记考核办法

二级团组织书记成绩=工作实绩考核成绩×70%+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考核×30%。

(一)工作实绩考核

二级团组织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二级团组织书记考核中工作实绩的成绩。

(二)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考核

爱岗敬业,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讲究工作质量和效率。能够积极沟通协调各方关系,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具有大局观和团队精神,积极主动协助他人。能够自我思考,独立解决工作疑难问题。具有开阔视野,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主动学习和提升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综合使用问卷调查、调研访谈等方式,选取服务对象代表开展工作满意度测评。

二级团组织书记应结合个人思想、工作情况等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2)。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服务对象参与评议,根据年度总结以及考核指标进行评分。

四、团委内设机构考核办法

团委内设机构成绩=基本工作考核成绩×70%+满意度考核成绩×30%。

(一)基本工作考核

基本工作考核是对团委内设机构按照工作职责和职能分工在全面推进学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发展中发挥作用情况的基本评价,主要考核内设机构基本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校团委内设机构推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的情况和工作质量、工作创新思考和实施效果。根据《共青团中央2023年工作要点》和学校共青团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权重为70%,各部门负责人互评权重为30%。

(二)满意度考核

满意度考核是各二级团组织教师、学生对校团委机关各部门工作情况和服务态度进行评议,由二级团组织及服务对象对团委内设机构工作进行评价。

五、团工委书记考核办法

二级团工委书记需提交工作总结,由学校青年教师团工委综合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对其进行内部评议。

六、考核推进安排

请各单位围绕考核办法进行自查与总结。各二级团组织提交二级团组织工作报告、二级团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表(附件2)、述职PPT;校团委内设机构提交部门工作总结和述职PPT;二级团工委书记提交工作总结。二级团组织工作总结应不超过3000字,校团委内设机构工作总结应不超过2000字,二级团组织书记个人工作总结应不超过1500字。所有总结材料应于12月26日(周二)17:00前报送至twzzbqnpj2@163.com。

共青团年度考核工作会将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

(一)考核等级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优秀、良好、一般、差”等次,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

除加分项指标外,单项工作出现零分项,则该二级团组织、二级团组织书记考核获评等次不得为“优秀”等级。二级团组织所评等次为“一般”及以下,则该二级团组织书记考核获评等次不得为“优秀”。对在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形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为“差”。

考核结果向二级团组织及其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考核结果向学校党委进行报送。

(二)结果运用

对获奖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根据二级团组织考核成绩,评选“2023年度北京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根据工作实绩,评选组织建设、思想引领、社会实践、劳动教育与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体活动、青年教师团工委、助力工程、新闻宣传、学生社团等“团学工作专项奖”;根据二级团组织书记考核成绩,评选“优秀二级团组织书记

“团学工作专项奖”的评选采取“申报制”。由各二级团组织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特色选择相应的工作专项进行申报,每个二级团组织申报数量限三项以内,每项单独填写申报材料(附件3)。申报材料应于12月26日(周二)17:00前报送至twzzbqnpj2@163.com(同总结材料一同发送)。

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团内荣誉评选的重要依据。

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二级团组织要认真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一年度对二级团组织的督促检查和团委书记述职评议内容。

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各二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考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本考评办法和相关文件,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使考评工作切实起到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不参与考评的二级团组织不得参与集体和个人评优。

年内新成立的二级团组织汇报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二级团组织年内进行团组织书记换任或团组织书记因故在岗的,由现任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为代表进行述职答辩。成立不足半年的二级团组织或任职不足半年的二级团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参与“五四红旗团委”或“优秀二级团组织书记”评选,视工作实绩可参评“团学工作专项奖”。

二级团组织的年度工作总结将通过考评工作小组进行网上公示,以便考评人员全面、客观地了解其工作情况。考核结果向各二级团组织及其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联 系 人:梁志扬、于溢涵、刘竞聪

联系电话:010-62333714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7斋233室

报送邮箱:twzzbqnpj2@163.com

附件:1.2023年二级团组织共青团基本工作考核量化评价标准

2.北京科技大学二级团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表

3.团学工作专项奖申报表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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