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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发〔2023〕6号——关于开展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迎接学校建团七十周年之际,根据《北京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为选树青年先进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和引导我校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现开展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龄满14周岁——40周岁(1983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出生)之间的青年学生、教职工或青年集体;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3.踊跃投身社会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在教学、科研、学习或重大活动中事迹突出,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引领校园文明风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是广大青年文明风尚的榜样;

5.青年学生或青年集体成员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门次;

6.获得过全国、市级荣誉者或对国家、社会、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校团委和二级团组织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含集体);符合条件的青年和集体可自我推荐。

各级组织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于3月29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2.复核。校团委对推荐人选(含集体)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递交至由组织人事、纪检、教师和学生工作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不超过10人的建议人选(含集体),建议人选需在纪委备案。

4.公示与表彰。校团委于“五四青年节”前对候选人进行公示,择期举办表彰活动。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1)申报表(附件2/附件3,双面打印)

(2)事迹材料(标题命名:XXXX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3)事迹简介(3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

(4)个人照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生活工作照2张)。

2.各单位和自荐人请于3月29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至报送邮箱,邮件命名为“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姓名+青年五四奖章”。

联 系 人:王艺霏、张柏莹、王天奇

联系电话:62333714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7斋233室

报送邮箱:ustbtwzzb@163.com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

2.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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