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展示各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导师的风采,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特举办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
一、参与对象
全校硕士生、博士生导师
全体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 5月12日,全面启动宣传工作;
2. 5月25日前,完成学院初评;5月28日前各学院研究生会将本院推荐导师所需全部材料(见附件1统一发送至邮箱:ustb_xueshu@163.com,另将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上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14室(校研会办公室);
3. 5月29日-6月3日,网络投票;
4. 6月9日,组织校级答辩及评选、公示;
5. 6月21日,研究生毕业典礼颁奖。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北京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即我校正式确认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学及科研人员,校外兼职导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发扬严谨治学、甘为人梯精神,师生关系融洽,在学生中具有良好口碑,学术研究处于本学科前沿领域,具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和发明创造,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学术声誉。
2. 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能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师德,未发生与其他老师或学生有不良影响的冲突事件。对推动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导师及指导的研究生均无学术道德问题。近年来,所指导学生未发生危机事件。
3.能精心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科研学习条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导师的各项职责,遵守研究生培养环节的各项制度,关心研究生的健康成长,注重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科学道德、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所指导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好,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和科研成绩优秀,能充分体现出导师在其思想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评选程序
1. 推荐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的参与单位包括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院、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碳中和创新研究院,共22个研究生培养单位。
(1)学生联名推荐:学生自发推荐需要5名以上研究生共同推荐,并且每个自发推荐者只能提名一位导师,联系推荐导师,共同填写相关推荐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并确定一名主推荐人。
(2)单位推荐: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本单位优秀研究生导师。
上交推荐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2. 学院初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生联名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情况,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学院初评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包括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相关单位研究生会在本单位团组织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工作),推选出本学院优秀导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填写提名统计表(详见附件4,并上交相关材料。根据各单位导师人数相关情况,单位导师人数小于30人,推荐导师1人,单位导师人数大于等于30并小于60人推荐导师2人,单位导师人数大于等于60并小于90人推荐导师3人,单位导师人数大于等于90人,推荐导师4人(导师人数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准数据为准,详见附件2)。
3. 全校网络投票
采用网络公开投票制。全校研究生通过学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参与网络投票。为确保每个学院至少有一位导师入选全校评选大会,按照得票数依次排名,排名前10位的导师进入全校评选大会环节,同时,没有导师进入前10位的学院,其得票数最高的导师代表该学院进入全校评选大会环节。学校评选委员会负责进行网络公开计票,并公布、公开相关结果。如发现网络刷票等作弊行为,取消评选资格。
4. 全校评选大会
通过网络投票成功入围的导师在全校评审会上进行现场风采展示。展示由每位导师指派一名学生代表进行,形式为自由演讲(每人不超过3分钟),现场可使用PPT、视频等形式。出场顺序抽签决定。
评审当日,各单位选派研究生代表到现场参加大会并打分,最终计算平均成绩。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最终由评审会现场答辩得分产生最终结果,得分前10名的导师获得“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称号;其余导师获得“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提名奖。
(五)附则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已获得往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称号的导师不参加本次评选。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各单位在上报名单的同时需在本单位公示3天。最终评审结果在学校相关网站公示5天,如没有异议,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科技大学“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孙郅智 13141469166
徐若溪 18640990806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
学院上交材料说明
2.北京科技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情况统计表
3.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
评选推荐表
4.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
提名统计表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