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总)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基层团组织2024年团员教育评议和“对标定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指引
(一)评议方式
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1),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2),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二)评议等次
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
(三)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四)切实抓好改进提高
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应及时在北京共青团系统记录(附件3),并作为团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同时,要引导流动团员参加流入地(单位)基层团组织或流动团员团支部开展的团员教育评议,有关评议结果应及时反馈其团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
二、“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一)工作对象
1.2024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2.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工作标准
2024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展现青春的朝气锐气。重点评估2024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有一定的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
(三)工作步骤
1.团(总)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1)团(总)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附件4),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总)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并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
(2)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提交2024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2.二级团组织复核
(1)各二级团组织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总)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北京共青团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性,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开展复核。
(2)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12月31日前,将各二级团组织对标定级汇总表(附件5)提交至邮箱ustbtwzzbzhtw@163.com。
3.校团委抽查评估
2025年1月3日前,校团委会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总)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将五星级团(总)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总)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二级团组织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四)实施要求
1.分级负责
各二级团组织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总)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的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纪律约束
严格纪律要求,禁止在“对标定级”工作中打招呼、托人情,禁止摊派评定指标或搞暗示、授意,禁止不讲条件、人为提高或放宽星级团(总)支部数量比例,禁止搞形式主义,禁止弄虚作假。校团委对“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
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相关年度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与团内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
3.激励机制
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方可参评相关年度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相关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其他合理激励。
联 系 人:李响、于子棚、许多
联系电话:010-62333714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7斋233室
报送邮箱:ustbtwzzbzhtw@163.com
附件: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2.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3.团员教育评议线上录入方法
4.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5.XXXX学院对标定级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