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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通〔2024〕11号、校研会发〔2024〕3号——关于推选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以及北京科技大学第十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维护全校同学总体利益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原则,为了民主、公正选举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第十研究生委员会委员,特制定本方法

一、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43名,提交大会进行选举的候选人提名57名。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委员候选人名额初步分配如下:

学院/培养单位

委员候选人名额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5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

机械工程学院

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3

自动化学院

3

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1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4

数理学院

2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3

经济管理学院

3

文法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3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4

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1

工程技术研究院

1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1

钢铁共性协同创新中心

1

碳中和创新研究院

1

总计

57

二、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办法

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通过代表自主申报、学院民主选举、学院审核后确定。

1.代表自主申报

学院、培养单位选举产生本次代表大会的研究生代表后,代表以填写表格的形式向大会筹委会提出申请,明确是否申请成为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分团民主选举

各代表团召集本全体正式代表召开分团会议,组织本代表团中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成为委员候选人的正式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个人演讲、回答提问等形式,向与会代表充分展示申请意愿和个人风采,然后由研究生会组织与会代表民主投票,选出本代表团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学院审核协调

学院研究生会将结果提交学院团委、党委审核通过后,提交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学校将根据学院的提名情况,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学院、年级、代表性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协调,最终确定委员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三、研究生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1.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选举;

2.大会选举时到会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代表必须亲自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正式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不作任何标记;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划“△”;(样票见附件2)

4.选举时,划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5.大会设总计票人一名,总监票人一名,其他监票人若干名,从非提名代表中推选,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6.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能当选;

7.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宣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本团团长向本分团全体代表宣布,当选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四、提交材料

各代表团应在2024324日17:00前将本代表团《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分团会议)记录表》(见附件1)纸质版送至校研会办公室(七斋学生活动中心214室),并同时打包上传以下电子版材料至ustbyandaihui2023@163.com邮箱:

(1)本代表团《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分团会议)记录表》(附件1);

(2)本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个人信息(附件4)。

五、注意事项

本次研代会将由研究生委员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因此各学院在提名选举时,既要考虑提名人的代表性和综合素质,也要适当考虑候选人在研究生会的任职意向。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分团会议)记录表

2.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选票(样票)

3.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

4.北京科技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个人简介模板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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