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展示各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优秀研究生导师的风采,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特举办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
一、参与对象
全体硕士生、博士生导师
全体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4日,全面启动宣传工作;
5月24日前,完成学院初评;5月26日22:00前,各学院研究生会将本院推荐导师所需全部材料(见附件1)统一发送至邮箱:ustb_xueshu@163.com,另将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于5月26日17:00前上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14室(校研会办公室);
5月28日- 6月2日,网络投票;
6月9日,组织校级答辩及评选;
6月10日- 6月14日,校级答辩评审结果公示;
6月中下旬,研究生毕业典礼颁奖。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北京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即我校正式确认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学及科研人员,校外兼职导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发扬严谨治学、甘为人梯精神。师生关系融洽,在学生中具有良好口碑。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导师的各项职责,遵守研究生培养环节的各项制度。
2.学术研究处于本学科前沿领域,具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和发明创造,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学术声誉。能精心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科研学习条件,对推动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导师及指导的研究生均无学术道德问题。近年来,所指导学生未发生危机事件。
3.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师德。关心研究生的健康成长,注重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科学道德、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所指导研究生的思想端正,表现突出,学业优秀,科研突出,能充分体现出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教育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的参与单位包括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未来城市学院、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新金属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绿色低碳钢铁冶金全国重点实验室、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院、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生物农业研究院共26个研究生培养单位。
(1)单位推荐: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本单位优秀研究生导师。
(2)学生联名推荐:学生自发推荐需要5名以上研究生共同推荐,并且每个自发推荐者只能提名一位导师,联系推荐导师,共同填写相关推荐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并确定一名主推荐人。
上交推荐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2.学院初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生联名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情况,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学院初评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相关单位研究生会在本单位团组织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工作),推选出本学院优秀导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填写提名统计表(附件4),并上交相关材料。各单位在上报名单的同时需在本单位公示3天。根据各单位导师人数相关情况,单位导师人数小于30人,推荐导师1人,单位导师人数大于等于30并小于60人推荐导师2人,单位导师人数大于等于60并小于90人推荐导师3人,单位导师人数大于等于90人,推荐导师4人(导师人数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准数据为准,详见附件2)。
3.网络投票
采用网络公开投票制。所有研究生均可通过学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指定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网络公开计票,并公布投票结果。一经发现网络刷票等作弊行为,取消相关导师评选资格。为确保每个学院至少有一位导师入围答辩环节,按照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排名前10位的导师进入答辩环节,没有导师进入前10位的学院,其得票数最高的导师代表该学院进入答辩环节。
4.答辩环节
通过网络投票成功入围的导师需指派一名学生代表进行在答辩环节进行现场答辩。展示形式为自由演讲(每人不超过3分钟),现场可使用PPT、微视频等形式,答辩顺序将由抽签决定。各单位需选派五名研究生代表到现场参加大会并打分,最终计算平均成绩。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最终由评审会现场答辩得分产生最终结果,得分前20名参选导师获得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称号;其余导师获得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提名奖。
(五)附则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已获得往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称号的导师不参加本次评选。最终评审结果在学校相关网站公示5天,如没有异议,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科技大学“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七斋学生活动中心214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 琳 18847109650
季文欣 15668357787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学院上交材料说明
2.北京科技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情况统计表
3.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推荐表
4.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研师亦友——我最喜爱的导师”提名统计表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