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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通〔2022〕6号——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基地核准与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团委:

为进一步推进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工作的精品化、规范化、长效化,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基地在精品项目培育和课程教学引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展示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核准与登记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工作范围

凡是符合《管理办法》要求并且已经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的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均可参加此次核准与登记工作。具体要求为:

1.合作建设单位。合作建设单位要具备接受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意愿、资质和能力,要具备国家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可以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或社会团体等。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能够为实践学生出具实践鉴定和证明。

2.实践项目要求。社会实践基地要扶持至少1个可长期开展的社会实践精品项目,一般为已经正常开展、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曾获得优秀团队荣誉或优秀原创成果的实践项目,及已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书、在协议期限内的实践项目。

3.基地建设要求。基地合作意愿要求2年以上,每年安排接待1次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期不少于两周(10个工作日)。

4.实践基地管理。基地的运行管理采用负责单位与联系人制度,每个实践基地要有校内负责单位至少1家;要有校内固定联系人1名,一般为学校教师。社会实践基地要制定长期可行的实践项目实施方案,每年暑期前根据方案确定当年社会实践的具体选题、活动安排、预期成果等。

二、工作流程

社会实践基地的核准与登记工作于每年春季学期的第11-14周开展,工作流程为:

1.自查与申报。各学院(单位)团委、社会实践工作组要自行核查所指导的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运行情况,总结上一年度的运行管理与实践开展情况,研究确定本年度的选题思路和实践方案。自查后,要于5月11日(第十二周周三)17:00前将《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基地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实践部。

2.核准与评定。校团委实践部对社会实践基地进行核准,根据上一年度的实施情况与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对基地进行评定,给予星级(3-5星)评价。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确定本年度社会实践基地的政策支持力度。

3.公示与备案。校团委将于第十四周公布社会实践基地的核准与评定结果,并建立备案。

其他不明事宜可咨询校团委实践部

联系人:李进,李铠良

办公地址:七斋学生活动中心215室

电子邮箱:ustbsjb@126.com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基地登记表》

附件2:《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基地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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