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是扩大党在高校青年知识分子中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推优”工作,推荐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团员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为《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本次校级团学组织功能型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统一安排如下。请各级团组织以此为指导开展推优工作。
一、工作对象
校级团学组织功能型团支部,包括校学生会组织、社团、团委部室中心等功能型团支部。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13日至7月17日,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第二阶段:7月18日至7月20日,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审核;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7月28日,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三、具体工作
(一)第一阶段: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1.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1)团支部应严格按照《校党组发〔2019〕24号、校团发〔2019〕64号: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召开“推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有表决权团员的7%,详见附件1。
(2)团组织提交“推优”计划。根据相关规定,依据同级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入党工作计划(电子版)并于7月17日12:00前上报校团委,详见附件2。
(3)团支部确定“推优”大会时间,并提前3日报社团团工委批准。无特殊原因,团支部不得提前或推后召开“推优”大会。
(4)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时,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应派专人监督,校团委视情况对部分团组织开展督查。督查人员须在现场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候选人得票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得票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4,签字确认后送交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
2.团支书和被推荐对象填写《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6,并于7月16日12:00前报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审核。《推荐表》由校团委统一印制,团支书和被推荐对象应参照《推荐表(样表)》填写。
(二)第二阶段: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审核
1.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对《推荐表》进行审核。需认真审核候选人的学习成绩、入团时间、申请入党时间、团支部推荐意见等,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
2.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填写相关材料并报校团委审核。
(1)对于审核通过的被推荐对象,由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填写《推荐表》中“二级团组织意见”,并加盖公章。
(2)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于7月20日17:00前,将推优入党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推荐表》(电子版,附件6)、《得票情况记录表》(电子版,附件4)送交校团委组织部。
(三)第三阶段:校团委审核并公示
校团委审核被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确定推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综合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意见、“推优”情况等填写《推荐表》中的“校团委意见”。
(1)审核通过后,校团委将被推荐对象名单反馈至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由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留存。
(2)审核未通过的被推荐对象,须批注原因经由团工委将材料返还各团支部。
四、补充说明
1.校团委将对各校级团学组织功能型团支部本次推优汇总情况统一组织公示,并将审核通过的《推荐表》送达二级团组织,由二级团组织交至学生党支部,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仅留存推优汇总表。
2.本次未能通审核的推优对象,可视情况参加下次推优。
3.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自行组织团支书参加推优入党工作说明会,并指派专人协助团支书召开推优大会,督促推优大会流程的进行,监督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4.对于经校团委审核通过但填写有误、需要补充填写或修改的交还校团委复核。
5.通知及相关表格请登录5470(5470.ustb.edu.cn)下载。
附件1:校党组发〔2019〕24号、校团发〔2019〕64号: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2:推优入党工作计划
附件3:北科技大学推优入党选票
附件4:北科技大学推优入党候选人得票情况记录表
附件5: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团总支)推优汇总表
附件6: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样表)
联 系 人:杨凤琦、王艺霏、王子婧
联系地址: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233室)
联系电话:62333714
联系邮箱:ustbtwzzbzhtw@163.com
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